当涂县防洪除涝及水系整治提升工程-包子山提水工程(EPC 总承包)桩基工程专业分包工程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3-09-18  浏览量:2066

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 当涂县防洪除涝及水系整治提升工程-包子山提水工程(EPC 总承包)桩基工程专业分包工程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招标人 当涂县振兴水利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马鞍山市和合工程技术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资金来源 自筹

建设地点 招标人指定地点

建设规模 当涂县防洪除涝及水系整治提升工程-包子山提水工程(EPC 总承包)桩基工程专业分包工程。本工程的主要任务是拦水坝工程、节制闸工程、提水泵站工程、护坡及护底工程和水系连通工程桩基工程。

计划工期 计划工期:1个月

招标范围 工程施工图纸范围内的桩基工程施工(水泥土搅拌桩径为0.5m,桩距为1.0m,桩长10~12m(有效长度),水泥含量为15%。具体尺寸以施工图为准。)

最高投标限价 本工程最高投标限价为:33元/m(包工包料)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含三级)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专业二级及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在投标单位注册,不得有在建工程。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须提供2023 年01月01 日<含>以来任意3个月在本单位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复印件(或影印件)。

3、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岩土工程类工程师及以上(含工程师)职称。(须提供2023 年01月01 日<含>以来任意3个月在本单位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复印件(或影印件)。

4、安全员须具备建筑工程专职安全员(安全员C证)。(须提供2023 年01月01 日<含>以来任意3 个月在本单位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复印件(或影印件)。

5、提供桩基设备合格证及检测报告。

6、投标人须符合下列情形之一(不良行为记录以《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主体不良行为信息处理暂行办法》(马公管〔2016〕35号)为准):

(1)开标日前两年内未被马鞍山市、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或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未满5分的。

(2)最近一次被马鞍山市、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5分到9分(含9分)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3个月。

(3)最近一次被马鞍山市、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10分到19分(含19分)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6个月。

(4)最近一次被马鞍山市、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20分到29分(含29分)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12个月。

(5)最近一次被马鞍山市、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30分以上(含30分)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24个月。

7、投标人不得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人,不得确定为中标人:

(1)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投标人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3)投标人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4)投标人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的。(以上仅以开标当日“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的信息为准)。

8、信誉要求:

(1)投标人和注册建造师无被安徽省外的省级(含)以上行政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不良记录(该不良记录在有效期内);

(2)投标人和注册建造师无被安徽省内的地市级(含)以上行政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不良记录(该不良记录在有效期内);

9、业绩要求:(1)近三年以来,企业完成过一个类似项目业绩且业绩合同金额不得低于200万元。(类似业绩指地基处理、地基加固、桩基及基坑支护等)

注:业绩的认定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无合同签订时间评委会不予认可。投标人提供的业绩材料不满足以上要求的,评委会不予认可。

10、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采用网银、电汇、转账等形式交纳的,必须从其开户银行账户足额转出。

1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2、已从马鞍山市和合工程技术咨询有限责任公司获取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及地点 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3年09月18 日至2023年09月22  日17:30 (北京时间)

2、招标文件获取地点: 马鞍山市和合工程技术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安徽省马鞍山市当涂县振兴南路128号)

3、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马鞍山市和合工程技术咨询有限责任公司现场领取纸质招标文件(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朱家佳  13295559785)

4、获取招标文件时须提交的资料:

(1)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业绩复印件等相关证明材料;

(2) 单位介绍信或法人代表授权书;

(3) 报名联系人身份证复印件;

(4) 联系人姓名及联系电话、联系电子邮箱等。

注: 以上资料复印件使用A4纸张,必须加盖公章,资料不退还。

代理机构向报名单位提供纸质招标文件

5、招标文件工本费用:200元

对招标文件的异议 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和质疑,应于投标截止日期1日前以书面形式提交至马鞍山市和合工程技术咨询有限责任公司;规定时间内未提出澄清要求的,视为对招标文件已完全理解,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09月 23 日09时00分;

2、需要递交的投标文件为:纸质投标文件:投标文件正本1份,投标文件副本3份。(采用胶装成册)

3、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马鞍山市和合工程技术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开标室。

4、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开 标 1、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2、开标地点:马鞍山市和合工程技术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开标室。

投标保证金 保证金形式:网银、汇款、转账(不采用现金)。

投标保证金金额:20000.00元人民币。(大写:贰万元整)

户  名:马鞍山市和合工程技术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行:中国银行当涂支行

账  号:187206980489

联系人:钟际玲           联系电话:13155520677

(注:1、投标人向马鞍山市和合工程技术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汇入投标保证金后须要求马鞍山市和合工程技术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开具保证金收据,收据做为投标文件及后期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材料。2、投标保证金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指定账户,由于投标人迟汇、错汇、误汇等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而引起的风险由投标人自负。)

履约保证金  (不接受保函) 中标单位须向招标人交纳中标金额10%的履约保证金。交纳形式:网银、汇款、转账(不采用现金)。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主动向招标人交纳,逾期不交纳的,视为拒绝签订中标合同。合同履约完毕、验收合格后10日内退还,如不能按期履约完毕,招标人扣除全部履约保证金。

其他要求 1、本项目投标人报价按综合单价报价,结算时工程量按实际发生计量。

2、所用材料水泥指定为海螺水泥不得使用其它产品的水泥,所有桩基保证验收合格

3、中标单位针对本项目配备的所有人员及施工劳务人员要服从招标人管理。上下班打卡时间由招标人制定并严格执行(惩罚机制由招标人定),并主动配合招标人参加各项检查和文明创建工作。生产区、生活区、办公区及施工现场设施满足标准化、规范化要求。

4、中标单位针对本项目配备所有人员及施工劳务人员必须购买保险。

5提供桩基施工专项方案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当涂县振兴水利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马鞍山市当涂县姑孰镇白纻山路                            

邮    编:243100                              

联 系 人:张燕                                

电    话:13721232232                              

 

招标代理机构:马鞍山市和合工程技术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马鞍山市当涂县振兴南路128号                    

邮    编:243100                                  

联 系 人:朱家佳                                  

电    话:132955597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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