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涂县行春路东侧商住项目4#楼及A#门市临时供电工程比选说明书
项目名称 |
当涂县行春路东侧商住项目4#楼及A#门市临时供电工程 |
|
发包人 |
当涂县建投置业有限公司 |
|
招标代理机构 |
马鞍山市天恒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
资金来源 |
自筹资金 |
|
建设地点 |
当涂县行春路与黄池路交叉口东北侧 |
|
建设规模 |
本工程当涂县行春路东侧商住项目4#楼及A#门市临时供电工程,工程地点位于当涂县黄池路与行春路交叉口,主要内容为电缆保护管敷设,电力电缆安装,楼前分支箱安装,新建电缆井,电表箱及电表安装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
|
计划工期 |
计划工期:20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2022年10月26日(具体开工时间以业主要求为准); 计划竣工日期:2022年11月15日 |
|
质量要求 |
合格 |
|
施工范围 |
工程施工图纸范围内的施工承包(详见工程量清单) |
|
控制价 |
本项目的控制价为514611.78 元 |
|
下浮比例 及成交价 |
本工程下浮比例为15%。
成交价=(控制价-暂列金额)*(1-15%)+暂列金额。 参照《限额以下零星工程建设项目发包交易操作规则》马招采[2012]38号规定制定本项目下浮比例 |
|
比选单位资格要求 |
1、比选单位须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且同时具有电力管理部门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类五级以上(含五级)资质。 2、已在马鞍山市天恒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成功报名。 3、信誉要求: (1) 比选单位无被安徽省外的省级(含)以上行政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不良记录(该不良记录在有效期内); (2) 比选单位无被安徽省内的地市级(含)以上行政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不良记录(该不良记录在有效期内)。 |
|
报名方式 |
1、凡有意参加比选的单位,请于2022年10月20日至2022年10月24日,每日上午8: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单位介绍信及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前往马鞍山市天恒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当涂县金色里程2#商铺2楼)报名。 2、工本费用:每套售价0元,工本费一经缴纳售后不退。 |
|
招标代理服务费 |
1、招标代理服务费及清单、控制价编制费用由成交人支付。 2、比选结束后三日内,成交人确认招标代理服务费及清单、控制价编制费,并将招标代理服务费及清单、控制价编制费汇至指定账户,成交人不按要求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及清单、控制价编制费,视为放弃成交。 |
|
《项目发包确认文件》 |
比选确认函; 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 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拟派项目经理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复印件; 注:1、以上材料需装订成册,一式三份,在比选确认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递交至比选地点,逾期送达不予接收。2、以上材料提供原件备查。 |
|
比选时间和比选地点 |
1、比选时间(同比选确认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2年10月25日上午9:00(北京时间) 2、比选确认文件递交地点为:马鞍山市天恒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当涂县金色里程2#商铺2楼)开标室。 3、比选地点:马鞍山市天恒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当涂县金色里程2#商铺2楼)开标室。 4、比选单位需派委托代理人代表持身份证原件到达比选现场,并将身份证原件交由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审查,未按要求提供的,其《项目发包确认文件》不予接收。 |
|
比选办法 |
专家评审: (1)本项目评委会由招标人代表及技术专业评委组成,为5人及以上单数。 (2)参与比选的单位成功递交《项目发包确认文件》后,交由评委会进行资格审查,未按要求提供的或不符合要求的,评委会资格审查不予通过,未通过的比选单位不得参与项目比选。 二、比选: 1、经评委会审查合格的比选单位,参与本项目的比选。 2、成功递交《项目发包确认文件》或通过审查的比选单位不足三家的,本次发包项目流标。 3、成交人在审查合格的比选单位中随机产生。确定成交人的排序方法如下: (1)至比选时间,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按照报名比选单位递交的《项目发包确认文件》的先后顺序进行排列,将所有确认参加并通过评委会审查合格的投标比选单位对应的号码现场公示,一个比选单位对应一个号码。 (2)由发包人公开随机抽取号码,抽取的号码对应的比选单位即为本项目成交人。 (3)经发包人与招标代理机构确认,三个工作日后领取中标通知书。 |
|
合同文本 |
采用标准合同文本,成交人需在合同中明确项目经理及项目管理班子人员名单。 |
|
特别提示1 |
1、参与比选的单位不得有下列情形之一,否则发包人有权取消本项目成交人的成交资格: (1)成交后,因自身原因拒绝签订项目合同的; (2)无正当理由不履行项目合同中约定的工期、质量等合同条款的; (3)发生较大级(含较大级)以上工程质量事故、安全生产事故的; (4)有其它违反法律、法规行为的。 |
|
特别提示2 |
1、报名的比选单位,对本项目的控制价(含综合单价、措施费等)有异议的,应当在比选时间截止2日前向发包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书面提出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否则视同接受本项目控制价,一旦成交,发包人不接受成交人针对控制价提出的异议。 2、比选单位报名后,可以放弃本次比选,但必须在比选时间截止前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交书面放弃材料,否则视同已报名的比选单位接受本次比选的全部内容及相关要求,若成交后放弃成交或者拒绝签订合同,发包人将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成交人。 3、报名的比选单位,对本项目清单中“设备系统工艺技术及其他要求”应充分了解,一旦成交,发包人不接受成交人针对“设备系统工艺技术及其他要求”提出的异议。 |
|
联系方式: 发 包 人:当涂县建投置业有限公司 地 址:安徽省当涂县姑孰镇白纻山路357号 联 系 人:孙翀 电 话:0555-6785339 招标代理机构:马鞍山市天恒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当涂县金色里程2#商铺2楼 联 系 人:曹紫琼 电 话:1872555252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