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行春路东侧商住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监测及验收报告编制服务的竞争性谈判

发布日期:2022-03-10  浏览量:1794

安徽同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当涂县建投置业有限公司的委托,现对“行春路东侧商住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监测及验收报告编制服务”进行竞争性谈判,欢迎中国境内的供应商参加谈判。

一、项目名称及内容

1、项目名称:行春路东侧商住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监测及验收报告编制服务

2、项目单位:当涂县建投置业有限公司

3、项目基本概况介绍:该项目位于当涂县姑孰镇,周边范围为:行春路东侧、黄池路北侧,项目占地约 20.55 亩,总用地面积约 13698.12 平方米(20.55亩),项目用地呈不规则形布局。该项目建设总投资约1.7亿元,建筑面积 32470.77 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为住宅 20913.02 平方米,公共配套面积 2128.53 平方米,其中商业 1581.11 平米;地下建筑面积 9429.22 平方米,其中人防建筑面积 1194.59 平方米。

项目建设4 幢住宅160套及 2 幢配套商业、机动车库、人防车库以及配套的物业、养老服务等,建筑层数地上(2 幢 11 层、2 幢 9 层、商业 2层)、地下 1 层。

4、项目数量:1个

5、资金来源:企业资金

6、项目预算:人民币8万元

7、最高限价:人民币8万元

8、标段(包别)划分:本项目不分标段

9、项目采购需求

(1)按照国家规范、行业标准对本项目进行水土保持方案编制,监测并出具验收报告编制服务。

(2)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3)服务质量:符合相关规范规程规定。

(4)付款方式:完成水土保持方案编制拿到水利主管部门批复后15日内支付合同款项50%,验收合格后15日内支付合同剩余所有款项。

(5)时间要求:水土保持方案编制时间为30日,验收报告编制于项目完工后30日内完成,工程全程实施监测直至工程完工。

二、供应商资格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一星级及以上水土保持监测资质;

3、供应商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成交候选供应商,不得确定为成交供应商:

(1)供应商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供应商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3)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4)供应商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5)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被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

6、已从安徽同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报名并获取谈判文件。

7、供应商须符合下列情形之一(不良行为记录以《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主体不良行为信息处理暂行办法》(马公管〔2016〕35号)为准):

(1)谈判日前两年内未被马鞍山市、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或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未满5分的。

(2)最近一次被马鞍山市、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5分到9分(含9分)且公布日距谈判日超过3个月。

(3)最近一次被马鞍山市、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10分到19分(含19分)且公布日距谈判日超过6个月。

(4)最近一次被马鞍山市、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20分到29分(含29分)且公布日距谈判日超过12个月。

(5)最近一次被马鞍山市、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30分以上(含30分)且公布日距谈判日超过24个月。

三、获取谈判文件时请携带以下资料:

(1)单位介绍信

(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以上资料复印件使用A4纸张,加盖公章,资料不退还。

四、谈判文件获取情况

1、谈判文件获取时间:2022年3月10日至2022年3月12日17:30(注:不少于3个工作日)

2、谈判文件获取地点:安徽同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当涂县振兴南路128号)

五、谈判时间及地点

1、谈判时间:2022年3月14日10:30

2、谈判地点:安徽同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

3、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时间:2022年3月14日10:00-10:30

4、谈判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安徽同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

六、谈判截止时间:同谈判时间

七:联系方法

1、项目单位:当涂县建投置业有限公司

地址:当涂县白纻山路357号

联系人:孙 翀

联系方式:0555-6785339

2、招标代理机构:安徽同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当涂县商会大厦603

联系人:赵帆/徐济超

电  话:13913933314/0555-6715308

八、其它事项说明

1、报名及获取谈判文件时间期限:同谈判文件获取时间。

2、根据《马公管(2020)10号》规定供应商(供应商)限派一名代表参加现场交易活动。(详见附件:马公管(2020)10号)

九、公告期限:本项目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

十、谈判保证金缴纳账户(本项目不收取谈判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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