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涂县新能源充电设施采购安装项目一期中标候选人公示

发布日期:2024-12-24  浏览量:3761

项目名称

当涂县新能源充电设施采购安装项目一期

 

项目编号

DTZFZC-2024-044

 

招标人

名称

当涂县民源智慧城市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安徽省马鞍山市当涂县姑孰镇白纻山路357号

 

联系人及电话

高原0555-6785898

 

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

当涂县正丰建设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安徽省马鞍山市当涂县白纻山路399号

 

联系人及电话

江玲江大丰  0555-6797137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开标时间

2024-12-24  9:00

 

第一中标候选人

名称

联合体牵头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马鞍山市分公司、联合体成员:万帮数字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投标(元)

26026245.57

 

项目负责人

魏琪昌

证书名称及编号: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苏232212115551)

 

合同履行期限

1年

 

质量标准

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项目负责人业绩

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业绩要求:无

 

企业业绩

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业绩要求:无

 

公示时间

公示发布次日起3日(如公示第三日为双休日或节假日,则顺延至双休日或节假日后第一个工作日)

 

备注

1、若投标人对中标候选人公示中的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提出,提出方式见招标文件(受理异议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江玲0555-6797137

2、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向招标人相关部门出投诉(提出方式见招标文件)。

3、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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