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南商业中心电梯维保及年检询价服务比价公告
项目名称 |
江南商业中心电梯维保及年检询价 |
采购人 |
当涂县民发新型城镇化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
代理 机构 |
无 |
资金 来源 |
自筹 |
采购 方式 |
比价 |
服务费 |
最高限价30000元/年(90000元三年),选择最低报价为服务单位。 |
项目 概况 |
由当涂县民发新型城镇化建设有限公司所开发的江南商业中心项目,位于当涂县石桥镇,项目内7栋单体共计14台电梯(12台直升客梯,2台扶梯),因前期电梯质保期内维保工作即将到期,现以公开比价的方式确定维保年检单位。 |
服务期 |
3年 |
质量 要求 |
合格 |
服务 地点 |
当涂县石桥镇江南商业中心 |
供应商资格要求 |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从事电梯保养及年检工作经验,熟悉流程,具有良好的沟通能力及协调能力,按照甲方规定时间完成工作。 2、供应商不得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 (1)供应商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供应商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3)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4)供应商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5)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被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 3、供应商须符合下列情形之一(不良行为记录以《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主体不良行为信息处理暂行办法》(马公管〔2016〕35号)为准): (1)询价日前两年内未被马鞍山市、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或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未满5分的。 (2)最近一次被马鞍山市、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5分到9分(含9分)且公布日距询价日超过3个月。 (3)最近一次被马鞍山市、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10分到19分(含19分)且公布日距询价日超过6个月。 (4)最近一次被马鞍山市、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20分到29分(含29分)且公布日距询价日超过12个月。 (5)最近一次被马鞍山市、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30分以上(含30分)且公布日距询价日超过24个月。 |
比选 时间 |
截止时间:2024年11月20日17:30 |
报价单递交地址 |
请于比选截止时间前,将纸质版递交本单位 |
参与比价需递交的资料 |
1、报价单 2、营业执照复印件 备注:以上材料加盖单位公章 |
重要 提醒 |
本项目不组织统一踏勘现场,供应商须自行考察。如供应商不考察或考察现场不仔细,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
采 购 人:当涂县民发新型城镇化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安徽省马鞍山市当涂县姑孰镇白纻山路357号 邮 编:243100 联 系 人:孙 翀 电 话:0555-678533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