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青山控股集团有限公司2024年证券交易所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主承销商服务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发布日期:2024-06-28  浏览量:172

项目名称

安徽青山控股集团有限公司2024年证券交易所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主承销商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

DTZFZC-2024-024

包别名称

安徽青山控股集团有限公司2024年证券交易所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主承销商服务项目 

招标人

名称

安徽青山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

安徽省马鞍山市当涂县姑孰镇白纻山路357号

 

联系人及电话

王晟 0555-6731101

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

当涂县正丰建设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安徽省马鞍山市当涂县白纻山路399号

 

联系人及电话

江玲、胡玥  0555-6797137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开标时间

2024-06-28  9:00

第一中标候选人

名称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投标

0.78‰/年

 

合同履行期限

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质量标准

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第二中标候选人

名称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投标(元)

0.95‰/年

 

合同履行期限

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质量标准

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第三中标候选人

名称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投标(元)

0.80‰/年

 

合同履行期限

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质量标准

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公示时间

公示发布次日起3日(如公示第三日为双休日或节假日,则顺延至双休日或节假日后第一个工作日)

备注

1、若投标人对中标候选人公示中的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提出,提出方式见招标文件。

2、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向招标人纪检部门出投诉(提出方式见招标文件)。

3、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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