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涂县防洪除涝及水系整治提升工程-包子山提水工程(EPC 总承包)水机设备采购项目成交公告

发布日期:2024-01-08  浏览量:5727

一、项目名称:当涂县防洪除涝及水系整治提升工程-包子山提水工程(EPC 总承包)水机设备采购项目

二、成交信息

成交供应商名称:合肥盛亚电机电泵有限公司

成交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合肥市肥东县新城开发区燎原路东

成交金额:958000.00

三、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项目名称:当涂县防洪除涝及水系整治提升工程-包子山提水工程(EPC 总承包)水机设备采购项目

项目内容及要求:详见磋商文件“第五章 采购内容及总体要求”

成交金额:958000.00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完工

四、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五、其他补充事宜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马鞍山市和合工程技术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安徽省马鞍山市当涂县振兴南路128#,联系电话:13295559785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有关部门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询价响应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六、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名称:当涂县振兴水利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马鞍山市当涂县姑孰镇白纻山路

联系方式:张燕  1372123223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机构名称:马鞍山市和合工程技术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安徽省马鞍山市当涂县振兴南路128号 

联系方式:1329555978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朱家佳

 话:132955597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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