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山控股集团新增融资非标业务合作机构遴选服务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发布日期:2023-12-11  浏览量:5807

一、项目编号:DTZFZC-2023-010

二、项目名称:青山控股集团新增融资非标业务合作机构遴选服务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1:上海淳禄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上海市松江区荣乐中路12弄16号

供应商名称2:上饶市住工机械租赁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江西省上饶市广丰区大石街道溪边村卷桥7号

供应商名称3:上海涛与辰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上海市奉贤区莘奉公路4869号1层

供应商名称4:杭州恒志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三墩镇振华路189号紫润大厦7层708号 

供应商名称5:上饶市聚友机械设备租赁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江西省上饶市广丰区上饶高新区电子商务产业园内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青山控股集团新增融资非标业务合作机构遴选服务项目

服务范围:响应采购文件

服务期:响应采购文件

服务标准:响应采购文件

五、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详见采购文件。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当涂县正丰建设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安徽省马鞍山市当涂县姑孰镇白纻山路399号三楼,联系电话:0555-6797137 。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投诉。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安徽青山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马鞍山市当涂县姑孰镇白纻山路 357 号

联系方式0555-673110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当涂县正丰建设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马鞍山市当涂县姑孰镇白纻山路399号三楼

联系方式:0555-679713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江玲、胡玥

话:0555-67971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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